机构设置



    人事处副处长(一)岗位职责

     

    上级主管:人事处处长

    1    岗位职责

    1.1  协助处长做好云龙校区的人事处工作,主持云龙校区人事处工作;

    1.2  负责云龙校区新进教职工的面试和岗前培训,负责云龙校区教职工的聘用工作;

    1.3  负责云龙校区教职工工资、福利的制定和发放工作;

    1.4  按照年度考核计划,组织云龙校区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实施工作;

    1.5  负责云龙校区教职工的调配、退休、辞聘、解聘、终止合同的审核、报批等工作;

    1.6  负责云龙校区教职工考勤请假、探亲报销的审批备案手续;

    1.7  负责云龙校区兼职教师聘用的管理;

    1.8  完成处长、分管副校长交代的工作。

    2    岗位替代人:人事处处长


    人事处副处长(二)岗位职责

     

    上级主管:人事处处长

    1    岗位职责

       1.1 协助处长做好本处岗位责任制的建立与实施,分管人才引进、职称评审等业务;

       1.2  协助处长做好本部门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职工教育、党风廉政建设;

       1.3  依据教育部的精神、海事局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做好人才引进具体实施工作;

       1.4  协助处长负责新进教职工的面试工作;

       1.5  协助处长负责学校教职工职称评审、职务聘任工作;

       1.6  协助处长负责教师资格证的组织管理工作;

       1.7  协助处长负责各类人才称号申报等组织管理工作;

       1.8  完成处长、分管副校长交代的工作。

    2    岗位替代人:人事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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