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根据2011 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保障应用型人才培养,建设一支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较强专业实践能力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切实保证多元化的师资队伍建设,为加强我院“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规定。
一、建设目标和任务
“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以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为目标,以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培养为宗旨,以促进学生就业创业为导向,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专业进修与技能培训并重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力争“十二五”期间,建设一支熟悉行业企业需求、工作经验丰富、实践教学能力强的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双师”素质教师达到50%。
二、“双师”素质教师条件
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教师资格,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内兼课教师:
(一)具有本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并在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二)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三)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三、培养措施
(一)鼓励专任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加强与企业的产学研用的合作关系,保证专任教师按计划分批分期到企业挂职锻炼,参加生产、管理、教学或科研实践工作,提高实践业务能力。确保到企业挂职锻炼的教师每年挂职时间不得少于二个月。具体按照《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执行。
(二)鼓励教师积极参加除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外由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组织统一考试、开展的与本专业实践技能相关的(中级或以上)国家职业(执业)资格、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业能力认证及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等资格认定。
(三)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研、科研活动,向应用技术研究倾斜,将研究与教学、企业实践相结合。参照《海南科技职业学院中青年科研基金奖励办法》。
四、认定程序
(一)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向分院提交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有关材料复印件一份;
(二)分院审核,教务处复核认定后以公文形式公布认定名单;
(三)将《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请表》一份提交人事处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一份存放教务。处
(四)“双师”素质教师每年认定一次,每年6月末进行。
五、“双师”素质教师管理
(一)“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聘任期为三年。有效期满,教师个人重新申报,学校根据本人在受聘期间的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二)“双师”素质教师的职责。经认定为“双师型”教师的,每学年承担一门以上实践课程(课程设计、实验、实训、实习等),并指导学生毕业实习、设计;聘期内,还应完成以下工作的任意一项:
1.主持或主要参与校级特色专业建设或精品课程建设,或承担教学改革,并有实践成果应用或校级以上应用型规划教材出版或论文发表。
2.非实验室负责人或实训教师,积极参与学校实验室建设,取得所在院部的认可。
3.指导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或职业技能大赛,并取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或国家级提名(以主办单位和组委会同时盖章有效);或参加各类专业实践活动,取得所在院部的认可。
4.主持或主要参与(前3名)应用型项目,应用技术研究项目、工程应用项目、开发研究项目等,并取得相关成果,效益良好或有论文发表。
六、奖励办法
(一)“双师”素质教师经学院同意参加行业后续教育或行业协会实践交流活动的,学院报销其培训费、差旅费。
(二)在职务、职称晋升时,“双师”素质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七、其他事宜
对于审核中发现使用虚假证明的有关人员,将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五年内不准参加“双师”素质教师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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