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上级主管:人事处副处长

       1    岗位职责

    1.1  负责做好各岗位教职工的申办海口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工作;

    1.2  负责做好新聘教师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培训,考试等工作;

    1.3  负责协助全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1.4  负责做好学校教职工挂职锻炼工作;

    1.5  负责做好学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做好人才简历初审、组织面试、录用通知、与师资科交接办理入职等工作;并对接各推荐教师人才引进奖励核算工作;

    1.6  负责对接教职工学历提升定向培养相关事宜;

    1.7  负责做好学校高层人才认定申报及年统计的工作;

    1.8  协助教师发展中心做好教师“双师”资格认定的工作;

    1.9  负责每学期3月、9月组织新教师试讲考核的工作;

    1.10  负责对接教职工住房补贴一次性发放工作;

    1.11  完成处长、副处长交代的其他工作。

    2     岗位替代人:师资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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