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主管:分管副校长
1 岗位职责
1.1 全面主持人事处工作,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在本处的贯彻实施;
1.2 负责学校定岗、定编、定责工作;
1.3 负责新进教职工的面试和岗前培训,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聘用工作,并建立教职工档案;
1.4 依据教育部的精神、海事局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做好人才引进规划;
1.5 负责教职工的分类培养、挂职锻炼等工作;
1.6 负责全校教职工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认定,教师资格证组织管理,人才申报等工作;
1.7 负责学校教职工工资、福利的调整、核定、报批等工作;
1.8 负责教职工的日常考核,以及制定年度考核计划组织实施及汇总上报;
1.9 负责兼职教师的管理工作;
1.10 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聘任与考核;
1.11 完成分管副校长和最高管理者(校长)交代的工作。
2 岗位替代人:分管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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