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上级主管:分管副校长

       1    岗位职责

    1.1  全面主持人事处工作,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在本处的贯彻实施;

    1.2  负责学校定岗、定编、定责工作;

    1.3  负责新进教职工的面试和岗前培训,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聘用工作,并建立教职工档案;

    1.4  依据教育部的精神、海事局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做好人才引进规划;

    1.5  负责教职工的分类培养、挂职锻炼等工作;

    1.6  负责全校教职工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认定,教师资格证组织管理,人才申报等工作;

    1.7  负责学校教职工工资、福利的调整、核定、报批等工作;

    1.8  负责教职工的日常考核,以及制定年度考核计划组织实施及汇总上报;

    1.9  负责兼职教师的管理工作;

    1.10 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聘任与考核;

    1.11 完成分管副校长和最高管理者(校长)交代的工作。

    2    岗位替代人:分管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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